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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设“红线”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

2014年07月15日05:20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禁止 设“红线”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

  教育部14日公开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等行为设立6条“红线”。

  《规定》明确的6条禁令分别是: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规定》对违纪情况的惩罚也做出规定: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解读】

  教育部监察局负责人就《规定》答记者问

  对教师违规收受实行“一案双查”

  就《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14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规定》聚焦哪些违规违纪行为?

  答:《规定》主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实际上是指教师利用职务便利,向学生及家长索取好处。

  全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期望很高,但是从媒体曝光、群众来信、案件查办、巡视检查等不同渠道掌握的情况来看,人民群众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反映强烈,师德师风的满意度还不是很理想。

  《规定》是教育部首个针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的专门文件,明确提出“六个严禁”,重点列举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等5个方面的禁止性内容。同时,明确了兜底条款,凡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都在《规定》禁止的范围内,为教师从教行为划定“红线”,设定“禁区”。

  问:如何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

  答:《规定》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做到有诉必查,绝不姑息。对发生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地方和学校,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学校或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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