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13日05:40 来源:重庆日报
巫山县官渡镇官渡村一村民组里有一个白膳坪农家小院,院里住着11户村民。
小院内外都栽有花草,道路也全部进行了硬化,村民中没有谁乱丢垃圾,乱倒污水。闲时,村民们总是聚在一起开展下棋、跳坝坝舞、转陀螺、看新闻等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
“这个小院就是我们建的农村文明院落。”巫山县委宣传部负责人说,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建起这样的文明院落400余个。
把文明“植”进农村院落
巫山农民居住分散,特别是山区,一个个院落散落在崇山峻岭中。党的十八大后,巫山县委决定,根据农村实际,以农民居住较为集中的院落为阵地,通过创建文明院落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们的文明院落建设既有硬件设施建设,也有软件标准。”该负责人说,县里分别从家庭富裕、环境宜居、生活文明、人居和谐四个方面制定出具体标准,并预算出专款,用于补助农民进行环境整治、生态文明等建设。
以环境宜居为例,文明院落就需按照绿色、便捷、清新、低碳的要求来建设。要进行庭院的绿化美化实施“一池六改”,水电路要通畅,圈厕要清洁化,庭院整洁化,进行“脏、乱、差”治理,实现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引导村民发展沼气、风能、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
在生活文明上,要求村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村民应尽的义务,文明节俭办喜事、丧事。做到邻里和睦、互敬互助,团结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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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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