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12日05:51 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讯 泰州工商部门于7月10日在全省率先实施负面清单登记制度,并通过媒体公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负面清单共分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投资(任职)资格四项,每项又分为禁止类、许可(限制)类两大类。对法律明确禁止的,列为禁止类,严禁准入;对法律规定需经审批、许可或需符合相关条件才可进入的,列为许可(限制)类,并逐一明确相关条件要求。负面清单明确了“平等准入”原则,即对负面清单之外或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无论大小、性质、本地外市,工商部门必须依法受理、核准。
(杭春燕)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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