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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违法将上“黑名单”

2014年07月10日06:41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企业税收违法将上“黑名单”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记者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将建立税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纳税信用进行评级,对税收违法案件进行公示,让诚信纳税人上“光荣榜”,让税收违法者进“黑名单”。

  税务总局介绍,纳税信用评级的信息来源有: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从税务管理系统采集的基本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等;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税(费)款缴纳信息、税务检查信息等;外部信息,包括评价当年纳税人在相关部门的信用记录等。

  对于进“黑名单”,税务总局介绍,主要确定了7项标准,例如纳税人采取虚假纳税申报、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方法,被查补税款金额500万元以上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税收违法案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黑名单”不仅公开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主要违法事实,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情况,而且将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号码,以及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一并公布。

  据介绍,每季度终了30日内,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在其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税务公告栏等途径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如果上了“黑名单”,需要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才能从公布栏撤出。

  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建立全面、完整、科学的指标评定纳税信用等级,是激励守信企业的重要措施,及时公开税收违法信息惩处失信,同样可以更好地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法制公平的税收经济秩序。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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