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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省属国企 小金库“零存在”

2014年07月03日10:11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7月底省属国企 小金库“零存在”

  本报讯(刘光东 记者桑蕾)日前,省国资委召开出资企业严肃财经纪律工作会议。会议对出资企业深入开展清理账外账、“小金库”,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管理,规避腐败问题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会议明确,各出资企业要全面开展账外账、“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在7月底前,把账外账和“小金库”资金全部纳入正常账户,实现账外账、“小金库”在企业的“零存在”。所有业务资金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范围,限额支付现金,保证账实相符。要把专项资金纳到企业财务公开的银行账户内,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挤占挪用改制费用、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等重点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奖金、补贴和福利等消费性支出的,要依法追责。要加强对外支付业务管理,凭发票履行付款程序;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所有支出票据报销时应附购物清单,有经办人、审核人、主管会计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工作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制度和机构,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要落实责任,切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治理责任主体。二要强化职权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减少和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出资企业在完成清理账外账、“小金库”工作后,要及时向省国资委递交书面报告,作出承诺,保证再也没有账外账、“小金库”问题。要严格实行“一问三责”,今后不管哪个单位再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企业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的责任。四要加强宣传力度,不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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