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7日09:01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何明强 许鹏)社区集体的鱼塘,在承包合同到期后,仍被养鱼人“霸占”不肯离去,这引发了长安镇新民、乌沙、厦岗等几个社区居民的不满,居民纷纷来到鱼塘处,与渔民争执,希望渔民赶紧归还鱼塘。6月25日、26日,长安镇部分拥有沿海滩涂鱼塘的社区居民向记者报料,指责社区不作为,导致集体土地被人霸占,无偿使用鱼塘长达6年之久。
集体鱼塘被占多年不交租
6月25日,长安镇新民社区一位张姓居民向本报反映,该社区的鱼塘从2008年起就没有收租了,但养鱼人仍霸占着鱼塘,在数次交涉后,仍不归还,其指责社区不作为,导致集体资产受损。后记者陆续接到乌沙、厦岗等地的居民报料,矛头直指其集体所用的鱼塘“被占”的事件。记者调查发现,上述村民所讲的鱼塘,均处在上述几个社区的沿海滩涂,与深圳隔海相望。据当地人介绍,这些滩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由公司与社区签订合同承包经营,在20多年的时间内,几个社区一共开发鱼塘超过5000亩。
“当时,有一名番禺人来到管理区谈承包事宜,与管理区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自己在滩涂建设鱼塘,给其经营20年,每年约定租金为每亩50元。”新民社区樊副书记告诉记者,1990年,一家香港公司看上了社区的滩涂,想改造成鱼塘,当时社区与其签订了合同。记者了解到,在承包期的前10年内,这些鱼塘被这位承包者分别转包给了东莞本地渔民。但随着一海之隔的深圳陆续清理沿海养殖,一些曾在深圳养鱼的人来到长安,陆续在东莞养鱼人手中承包了鱼塘。
“鱼塘一直按照合同交租,村民也没有什么意见。”厦岗社区一位参与鱼塘早期建设者告诉记者,他们按照合同约定向社区缴纳承包费,但是直到2008年,鱼塘开始被政府征收,但社区没有将鱼塘收回,导致鱼塘被渔民私下“霸占”,有部分渔民5年内没有交租仍在当地养鱼。
居民对渔民“霸占”鱼塘愤愤不平
由于鱼塘长期收不到租金,居民开始认定,这些养鱼人“霸占”鱼塘不归还,此举严重损害社区集体的利益,有部分居民希望社区收回鱼塘,甚至有部分居民来到鱼塘,与养鱼人产生争吵,险酿冲突。
“鱼塘作为社区的集体资产,你霸占不归还,还不交租,这和霸人房子有什么区别。”新民社区居民张小姐愤愤不平。事实上,居民对于鱼塘被占的事实,也多次寻求社区的支持,希望社区能够采取措施,将鱼塘收回,但是由于社区在采取措施的时候,渔民叫上老乡亲属等,形成庞大的群体,这让社区工作人员“有所顾虑”,只能协商,而这一协商一拖就是6年。
社区计划收回围垦土地
在此番冲突中,也有部分居民将矛头指向了社区,认为社区不作为。对此,社区也向记者解释了原因。乌沙一位负责收鱼塘的陈姓干部说,其所在社区的鱼塘,在2010年,合同就已经到期,鱼塘的所有权回到社区。在2008年的征收过程中,由于部分经营管理合同还有两年,其对一手承包者给予了补偿,并让养鱼人停止向一手承包者交租,对于养鱼人也按照东莞市政府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一手业主很快接受了社区的补偿意见,也签订了同意征收合同。不过问题就处在转包者手中,由于年代较久,鱼塘出现层层转包的行为,其中,多数为二三手承包者,由于当时一手承包者与社区有约定,转包需要通过社区同意,但一手承包者未理会上述要求,这些转包者与社区没有任何协议。
“对于转包者,当时在征收的时候,也提出了每亩2500元的补偿标准,但是渔民不肯搬。”新民社区一位社区干部告诉记者,渔民当时说,要等到鱼长大再走,又提出要养大孩子再走,诉求各样,就是不肯搬离。困局难以解决,这也让社区颇为头痛,社区干部也大吐苦水,明明承包合同到期了,按理说,社区可以无偿收回鱼塘,但是出于社会和谐考虑,给予赔偿,但是渔民对赔偿有更多的要求,这让社区无法接受。
厦岗社区认为,这些渔耕户提出了过分的赔偿要求,不具备法律依据,其行为已涉嫌违法;且他们多年霸占社区围垦土地,也不交租金,引发了社区居民的强烈不满和愤怒,严重影响社区和谐稳定。对此,社区计划对仍然拒绝配合,且违法强行霸占并不愿交回社区围垦土地的,采取必要措施实行强制收回。
(来源:南方日报)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