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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互助献血引热议

2014年06月27日06:41    来源:湖南日报

原标题:亲友互助献血引热议

  本报记者 段涵敏

  6月25日,本报刊登《患者做手术,为何要亲友献血》报道,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在法律中被“提倡”的亲友“互助献血”,遭到一些病友质疑,认为带有些许“条件交换”式的强制色彩。这令本该讲究自愿的无偿献血显得尴尬。有人甚至指出,这可能成为“血液买卖”滋生的温床。

  6月26日,记者进医院、问患者、走访供血机构、咨询法律界人士,就此进行调查。

  患者:“要手术,先献血?以前从来没听过”

  “以前对献血知识了解不多,有点怕。”6月26日上午,24岁的黄女士拿着《亲友互助献血申请登记表》来到湘雅二医院献血屋。她告诉记者,她想为即将动手术的母亲,进行互助献血。

  黄女士来自醴陵,母亲因肝病在湘雅二医院住院,医生告诉她手术预计需要输血600毫升,由于现在血库出现A型偏型性缺血,建议A型血的她进行互助献血,还可以报销母亲的手术用血费用。

  “要手术,先献血?以前从来没听过。”黄女士说,刚开始听说觉得不可思议,一是担心自己的身体,二是觉得病人到医院应该就有保障了,怎么还要家属献血?

  “母亲需要用血,女儿献血也是应该的。”在医护人员的解释下,她表示理解。最终,黄女士顺利通过健康检查,献了300毫升血,拿到了人生中第一本无偿献血证。

  也有人表示不能理解。王先生来自益阳安化,儿子因脊柱侧弯在长沙某三甲医院住院。当医生告知亲友需要先进行互助献血才能做手术,否则就要延期手术时,他就急了。

  “我一个外地人又要照顾小孩,又要筹钱做手术,到哪里去找人献血?”王先生认为,一个农民在长沙举目无亲,这并非易事。况且,手术要花钱,医院就要解决输血的问题。

  “我拿钱买就是了。”王先生一再认为,这就是医院的责任,更不能推迟手术时间。

  采访中,患者和家属无一例外都对互助献血发出过疑问。“没办法,医生说了,只能去做,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亲人遭受病痛折磨吧。”在患者及其家属看来,互助献血像是带有些许“条件交换”式的强制色彩。而且,由于照顾病人辛苦劳累,很多献血家属也可能存在献血前验血不达标的风险。

  医院:“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患者的难处我们能理解,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湘雅二医院输血科主任王勇军觉得医院很委屈,血液供应不足,但临床用血刚性上涨,这个矛盾就集中体现在医院。

  医院没有采血权,但又不能拒收病人。王勇军认为,当人生病需要输血时,更能激发身边人的爱心,也能多培育一些无偿献血者,是最有效的宣传。对于互助献血量,医院也没有与手术用血量对等的强制性要求。

  虽然有抱怨,但不可否认,在紧急关头,互助献血发挥了作用。每年寒暑假都是无偿献血淡季,特别是春节前后,血液库存常常逼近警戒水平。王勇军记得去年春节后那个星期,互助献血量超过医院手术用血总量的一半。

  “如果没有互助献血,那么多手术怎么做?不堪设想。”湘雅医院输血科主任李碧娟对此更有感触。2013年该院临床用血总量近10吨,而互助献血量占1/3。一个主动脉夹层的急诊病人,最多时可能需要40袋血才能挽救生命,供血紧张必须先保证急诊用血,不能让生命因缺血而白白流逝。

  采供血机构:“互助献血是把双刃剑”

  “事实上,互助献血并不是新鲜事。”长沙血液中心供血科主任侯全斌介绍,为了缓解长期无法解决的血液供应紧缺,1998年的《献血法》把互助献血列为无偿献血的辅助方式,赋予了它合法身份。但直至近几年血液供应紧张时,互助献血才频繁进入人们的视野。

  “互助献血是把双刃剑。”侯全斌说,对互助献血可谓又爱又恨。一方面,在寒暑假供血淡季时,互助献血确实能发挥积极作用,解决血液紧张问题;另一方面,老百姓一下子难以理解,现实操作中可能带来的“强迫感”也产生不少负面效应。更让人担心的是,一些受到条件限制的患者家属,为了互助献血而花钱雇人献血。

  侯全斌介绍,长沙血液中心在血液供应紧张时期,对医院下发的通知要求,优先危重症患者和无偿献血者,重点照顾外地等不具备互助献血条件的患者用血。要求采血点工作人员加大互助献血甄别力度,严格凭身份证献血。

  记者了解到,2011年省卫生厅也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互助献血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准确把握互助献血的政策性界限,明确指出互助献血是国家提倡的自愿行动,而不是强制对患者亲友应尽的义务。需要医护人员对患者亲友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绝对不能简单予以硬性要求。《意见》也明确,动员患者亲友互助献血仅适用于择期手术、慢性病治疗等非紧急情况,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障急救用血。

  法律人士:“要把互助献血关进笼子”

  一个现实的问题是,无论是《献血法》,还是《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这些法规都仅规定了大致的流程,而没有详细具体的规范细则。

  “要把互助献血关进笼子。”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南锐和律师事务所邹健认为,互助献血是无偿献血的法定形式之一,它对于缓解当前血液供给紧张的现象有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但从立法层面看,现有的法律规定过于笼统,还有待进一步出台相关细则就互助献血的操作规范、流程及其待遇等问题加以明确,防止制度出现异化、“变味”。例如:有些医护人员在宣传互助献血时方式简单、“粗暴”,让本应是自愿的“互助”变成了“强制”等。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应当履行其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基本职责,如加大对用血的专项投入,保障制度的有序落实;加大对《献血法》的宣传和加强卫生宣教,普及献血知识,让公众认识到血液的珍贵、认识到规范采供血工作的必要性,从而提高无偿献血的比例;也要将献血及用血制度透明化,减少社会大众对采供血机构及医疗机构的误解,真正动员社会各界更多的公众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家正在研究的《献血法》修改工作中,就是否取消互助献血制度引发了不少争议。但不管怎样,每个公民都应当将献血视为一种义务,对患者亲人互助献血的宣传和倡导也可培养其互助之心、奉献之情,从而转化为自觉的无偿献血。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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