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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口计生委7月1日起开展“单独夫妇”信息核查工作

2014年06月25日20:00    来源:云南网

原标题:昆明市人口计生委7月1日起开展“单独夫妇”信息核查工作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 段芃)6月25日,昆明市人口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报会,表示将于7月1日开始开展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简称单独夫妇)信息核查工作。

  据介绍,这是昆明市人口计生委为准确把握单独夫妇的规模和结构,推动做好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而开展的核查工作。此次核查工作将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信息核查。

  记者获悉,此次核查对象为非农单独夫妇,因此信息采集方法主要以群众自主申报、台账过录和入户核查为主。对《云南省单独夫妇信息核查表》所需信息仅需核对身份证,其余信息均以群众自主申报为主,无需做进一步核对;村(居、社区)对所有夫妇一方户籍属于云南省,并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均要进行登记,对人户分离的对象可在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进行申报,也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申报,并以“宁重勿漏”为原则。各地出现的可能重复信息,省信息中心会统一排重处理。

  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都能够享受到允许生育两个孩子的惠民政策,此次申报工作会提前将“单独夫妇”纳入可以生育二孩的数据库,对于申报入库的夫妇再生育申请也会予以优先办理,使得“单独夫妇”在日后资料登记方面更省时省力。

  该负责人还承诺,市人口计生委将保护公民隐私,对申报信息一律保密。

  附此次核查工作:

  核查对象:

  记者了解到,此次的核查对象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女方18-49周岁的已婚夫妇(包括事实婚姻),且一方或双方户籍在云南省的;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

  此外,“农转城”单独夫妇,登记时一律视为非农业人口以及女方小于18周岁且已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单独夫妇”也被列为本次核查对象。

  核查内容:

  核查工作的内容为单独夫妇的基本信息及怀孕、生育子女的情况。主要包括:单独夫妇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居民生分证、户口性质、婚姻状况、是否为独生子女以及女方是否在孕、夫妇现有子女数量、最小子女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内容。

  核查时间:

  7月1日-8月10日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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