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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千万巨款,“小吏”如何变身“硕鼠”?

古韵清风

2014年06月26日13: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重庆市永川区原招投标办主任、建委勘察设计科负责人戴兵以受贿1060.9万元,近日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网)

在人们的惯性思维中,“大官”有大权,贪污受贿的机会就会多;“小官”权力小,贪污的金额应该不会大,其实现实生活中并不尽然。近年来,类似戴兵这样“小吏”变身“硕鼠”的案例,绝不是首例。据有关媒体统计,近10年内出现在媒体视野中的涉案金额上万元的贪污腐败案中,科级和科级以下的官员至少11个中有6个涉案金额近亿元或上亿元。

小官大腐败,小官大贪,问题出在哪里?究其原因,一方面监督不够,往往相关部门把关注的焦点集中于大案要案,把监控的重点对象也集中在一些职位比较高的人身上。从而忽视对“小吏”的监管,这就在客观上轻视了对‘小吏’腐败行为的监管和打击,降低了他们腐败的风险,使得这些人可以利用职位之便,大肆搞权力寻租,为自己谋取私利。上文提及的重庆市永川区原招标办主任、建委勘察设计科负责人戴兵从2006年10月至2013年春,8年时间一直担任永川区建委重要岗位。没有对其进行岗位调整,这无疑给“小吏”变成“硕鼠”提高了条件。另一方面,权力没有得到制约。要知道,任何人有权力,都可能腐败,尤其是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最后,基层干部心里失衡和侥幸心态是发生腐败内在动因。一些基层公务员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看到许多领导干部借手中特权贪污、受贿时,心理开始失衡,产生不捞白不捞的错误思想,想依靠自身优势以小权谋大私。

“小吏”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直接损害群众利益。所以,“小吏”的腐败同样污染社会风气,同样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对这些“小吏”的腐败同样恨之入骨。

俗话说,别拿村长不当干部。的确,在反腐形势日益复杂、反腐斗争日益艰巨的今天,“小官”腐败令人震惊。因此,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打“老虎”,更要灭“苍蝇”。要增强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品德修养、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加大对基层腐败案件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加大“小吏”腐败的风险,警告他们不要乱越轨,乱伸手。

其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把那些“实权派”、“小人物”的管理监督纳入到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体系之中,对他们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而对于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则可建立交流机制,定期进行轮换,减少其犯罪的几率。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通过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通过定期检查、有效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对那些具有人事权、财务权、审批权等重点岗位,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只有把科学的规章制度建立起来、并坚持下去,才能遏制“小权力”的滥用,防止“小吏”变身“硕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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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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