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4日08:53 来源:南方日报
刘秋宜
近日,有媒体报道,清远今年共有28630人报考参加中考,比去年的32218人减少了3588人。事实上,今年并不是人数下降的第一年。数据显示,近几年来,清远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人数正逐年减少。2009年清远全市报名参加中考的有46774人,2010年42787人,2011年42088人,2012年38803人,2013年32218人,2014年28630人。
短短6年时间,清远中考报名人数骤减18144人。至于其中原因,除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到位等,部分准考生被所在学校劝退中考也是其重要原因。清远一家初中的校长坦言,学生报读中职学校,绝大多数是因为成绩不好,考不上高中,但也有部分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主动劝解成绩差的学生放弃中考,转而报考春季中职招生。
诚然,初三学生提前离校“被毕业”,其实在很多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学都普遍存在。离校的原因当然很多,比如说,学生成绩差,认为考不上高中,家长也同意提前离校;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差,难以承受初三阶段的复习资料费、中考报名费。但不可否认,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也是主要的原因之一。
上述校长表示,“有些地方把学校的升学率和奖金挂钩,这就逼得学校和老师不得不想方设法提高升学率。”而市区一位中学老师也证实了上面校长的说法,学校每年都会在初三下学期刚开学便动员学生报中职,“因为升学率,不得不这样做。”不可否认的是,就读职业学校和入读高中很难定义孰优孰劣,可是校方为追求高升学率,过多干预学生就学选择,则属于违规操作,应当要进行追责。
中考是公正、公平、公开的一场考试,任何应试条件的初中生,都拥有参加考试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不应受到成绩好坏的影响,中考面前不应有优等生和差等生之分,都要一视同仁。任何学校以及老师没有权力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机会,至于考试成绩的好坏,则看学生自己的能力展现。
即便是最简单的一次考试的权利,也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左右乃至决定性影响。在整个社会围着考试这根“指挥棒”转的大背景下,“升学率”的高低就成为衡量老师和学校教学质量好坏的主要标准,任何老师和学校想置身事外不仅不现实,甚至近乎天真。如此一来,部分“差等生”成为升学率的“牺牲品”也就不足为奇了。
按照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法,学生在初中接受教育的年限为三年;而按照《合同法》,学生交了一个学期的费用,学校就要尽到管理教育学生一个学期的义务,如果放任学生中途离校,特别是把“差生”“赶出”校园,学校就违反有关法律的约定。不仅如此,中考也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是对学生初中三年学习成果的一个检验,不参加中考就提前离校不符合教育的目的和要求,学生“被毕业”无疑是对教育宗旨的背叛和亵渎。
笔者认为,对于各种劝差生弃考行为,相关部门要进行制止,对相关涉事人员予以追责,进而保障差生中考的参考权。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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