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4日08:41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陈彧 通讯员/卢思莹 马塨)惠东县各村居里的居民因涉毒获刑,其刑罚情况将在所属村(居)委进行通报公布。今年年初开始,惠东县人民法院针对将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惠东籍毒品犯罪分子,建立了这一毒品案件辖区通报制度,以起到震慑、教育作用。截至目前,该制度已经公布了27份判决结果。
刘德环是惠东县梁化镇马安岭村委新村人。从2012年10月开始,刘德环向他人购来毒品海洛因后,多次在其家中将海洛因贩卖给多名吸毒人员,同时容留吸毒人员在其家中吸食毒品。2013年7月23日,刘德环被抓获归案。今年4月底,惠东法院经审判,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判处刘德环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刘德环的判决结果出来后,惠东法院以邮寄的方式将其刑罚情况通报给马安岭村委会,并在村居里进行通报公示。
这就是今年年初惠东法院建立实施的毒品案件辖区通报制度,通过将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惠东籍毒品犯罪分子的刑罚情况在当地村(居)委进行通报,让当地群众了解辖区村(居)民从事毒品犯罪需付出的代价,从而震慑潜在的毒品犯罪分子。
惠东法院法官赵丰认为,惠东本地籍的毒品犯罪分子的刑罚情况未在辖区通报,导致部分当地群众对国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态度和决心以及司法裁判的权威性认识不足。而通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增强司法透明度,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功能,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营造声势,震慑了潜在的毒品犯罪分子。
惠东县新安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马宪华说,“现在把居民因从事毒品犯罪被判处的刑罚在全居委会公布,有利于居民了解从事毒品犯罪的刑罚后果,从而震慑其他不安定分子。”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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