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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一把手”须“签字负责”

2014年06月19日06:50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一把手”须“签字负责”

  本报南宁讯 (记者/李贤 通讯员/莫鸿岸)6月18日,记者在全区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下一阶段,各地各单位在开展清退工作中,单位“一把手”和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必须在有关报告、统计表上进行“签字负责”,对于落实工作要求不力以致本地区本部门清退工作进展迟缓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据了解,下一步,清退专项整治工作将严格按照清退原则开展,干部职工凡占有属于清退范围住房的,必须退回住房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已撤销的退交其上级主管单位。注重把握清退工作政策,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认真、属地管理、及时办理的原则,研究解决清退工作中的政策问题;加强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以解答的方式在媒体上公布有关政策,增强干部职工参与清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清退整改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结合起来,不得弄虚作假。加快建立全区统一的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当前,尤其要加强对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中的住房供应、住房分配的审核管理,预防和制止发生新的违规多占住房问题。

  同时,为强化监督,将定期通报清退工作进展情况,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清退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对有违规多占住房不如实填报,或不按要求自查自纠,或拒不按要求清退的干部职工,将严肃查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责令限期退出违规多占住房。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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