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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实事项目需90%的村民同意

2014年06月18日05:01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民生实事项目需90%的村民同意

  本报讯 (记者 罗成友)为老百姓办民生实事也得按群众的意愿来办。合川区盐井街道实行由村民自己选项目向街道申报立项,并由村民监督管理的办法,保证所办的每件实事都合多数老百姓的心愿,产生最佳的效益。

  盐井街道党工委书记潘毅说,这些年财政投入为老百姓办民生实事的资金并不少,可一些群众还是有意见,甚至对办的实事也有意见。

  这是为什么?街道经过调查,发现以前所办民生实事,是由街道和村干部在“拍脑壳”,所办的一些实事不对老百姓的“胃口”。

  今年初开始,盐井街道决定改变办民生实事的方式——街道每年原则上向各村安排“民生实事”项目专项补助经费10万元,各村按照老百姓最关心、要求最迫切、利益最直接的要求,提出2-3个民生实事的初选项目,然后通过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讨论决定申报的项目。向街道申报的项目,必须要有90%以上的村民户同意,街道才准予立项。

  在实施中,由村里按相关程序招投标后,再由村民组织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管理。

  “这种办法办的实事,就办到了我们心坎上了。”盐井街道许家村村民张家勇说,3月初,村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上提出的修人行便道和维修水渠这两件实事,由村民决定先干哪件。在讨论中,90%以上的村民代表都赞同先把涉及到6个村民组稻田灌溉的那条2700米长的水渠维修好,以保证春耕生产的需要。既然是自己决定的事,大家积极性也高,施工期间,村民们出工出劳,栽秧前就把水渠修好了,保证了稻田用水,实现了满栽满插。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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