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17日16:46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为 通讯员/谭炜杰 王丹 邝鹂)近日,珠海中院制定出台了《珠海中院裁判文书公开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规定无例外情况下所有裁判文书均应上网公开,不上网的裁判文书不进行归档处理,全市法院各审执部门裁判文书上网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此举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更好地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办法》明确,法官要在3天内完成技术处理。部门联络员于每周五统一提交行装科,行装科2天内上传至网络并确认上网情况,然后再在2天内向审执部门反馈上传结果。每月22日各部门需报送月度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每月25日,审管办按月统计各审执部门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最终由宣传科负责收集社会反馈意见并交政治处考核。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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