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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警配枪

专家解读民警配枪如何敢用、会用、用对

现场准确判断 考验一线民警

记者 季建明 张 洋 姚懿文

2014年05月23日08:1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武器警械专项训练,多个城市推开民警配枪巡逻执勤,民警配枪受到社会关注。在提高震慑力、提升群众安全感的同时,如何严格依法规范管理,防止枪支事故和滥用枪支?如何疏导公众对民警配枪产生的顾虑情绪?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谢川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

民警武器警械训练应该常态化、常规化

记者:如何看待公安机关开展武器警械专项训练?

谢川豫:一线民警是否配枪,以前各地情况不一。开展武器警械训练也是如此,有的省份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训练规程,而有的地方一线民警几年都不参加一次武器警械训练。所以,这次专项训练,对于一线民警来说是一次集中补课。

记者:是否有必要将此次专项训练活动常态化?

谢川豫:对一线民警进行武器警械训练应该常态化、常规化。从警校教学开始就应该重视,特别是增加更多情景模拟训练课程,使训练与实战不脱节。同时,应尽快建立全国范围内一线民警武器警械使用的训练、考核长效机制,可以借助持枪证的申领、年度培训考核、审验等工作进行。

既要关键时候用得上,也要科学管理不放松

记者:目前管理警察用枪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谢川豫: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系列规范公务用枪的法律法规。民警必须严格依法使用枪支,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应依照《人民警察法》《枪支管理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进行。必须强调的是,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这样才能让一线民警在使用武器警械时敢用、会用、用对。

记者:民警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枪支?

顾永忠:我国对公务用枪的管理使用规定非常严格,一线民警要做到科学管枪用枪,既要关键时候用得上,也要科学管理不放松。

《枪支管理法》和《人民警察法》对用枪仅有原则性规定。1996年出台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以列举的形式对警察可以开枪的紧急情形作出规定,包括15种情形。

民警违法用枪,受害人可申请国家赔偿

记者:民警使用枪支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在执行公务中损害到相关人员的权益应该怎么办?

洪道德:法律法规对枪支使用已经有了相对全面的规定,例如,警察在开枪前必须发出警告等,都体现出对枪支使用的严格限制。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如何准确判断和恰当把握,确实是一道考验一线民警的难题。例如,近期云南镇雄县民警开枪击毙开车冲向人群的农用车驾驶人,事后当地检察院认定开枪符合要求,但也有在场的群众对此提出质疑。

顾永忠:警察使用枪支以制止违法犯罪为目的,这是根本。当犯罪嫌疑人停止实施犯罪、服从命令或者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时,应停止继续使用枪支。另一方面,警察使用枪支,造成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人员伤亡的,必须要及时救治并上报所属机关。

为防止公务用枪不当使用带来的危害,我国刑法对非法出租出借枪支、丢失枪支不报等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处罚。如果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

提升用枪硬实力,更要提高警察软实力

记者:有的群众对民警配枪巡逻执勤产生顾虑情绪和恐慌心理,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谢川豫:公众对民警配枪抱有什么心理,需要由专业的机构调查分析,根据不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解释说明、沟通辅导。应该加强宣传,说清楚民警配枪并非针对老百姓,而是为防范暴力恐怖犯罪,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有序运行。

记者:相关部门和一线民警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出努力?

顾永忠:在公安执法实践方面,要细化操作规程。对具体人员、具体枪支、具体使用区域做出限制,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控制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既要管理好枪支,更要管理好用枪的人。我也遇到过警察使用枪支涉嫌犯罪被提起公诉的情况。最近安徽某地正在审理一起警察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件,警察追捕犯罪嫌疑人,开枪将其击伤,嫌疑人被送到医院抢救但最终死亡。此类案件,在用枪合法性、适当性的认定等方面,对司法实践的要求较高。

洪道德:有效发挥武器在治安中的震慑作用,必须加强对警察的训练。除了提升用枪的“硬实力”外,更需要提高警察的“软实力”。所谓“软实力”,就是对现场的判断力,对武器使用程度的合理把握。毕竟和平时期,用枪目的是为了控制局面、保护群众,并非为了击毙犯罪嫌疑人。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23日 11 版)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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