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登
近期,一些地方纪委将正风肃纪的目光聚焦在公款消费发票上。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然而很多时候背后却藏着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现象。(据5月14日《人民日报》)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公款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是,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却在发票上做文章、利用发票进行公款消费,发票“变形”成腐败的遮羞布。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纵观现今一些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账户上那些真票假开、假票真开、假票假开,诸如“办公用品”、“耗材”、 “车辆维修”等发票“变形”的把戏,不是假的就是多半见不得阳光的。不论是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的“集体腐败”,亦或是通过报销将财政资金“变现”的个体贪污,本质意义上都是一种侵吞公款的腐败行为。
其实早在2003年,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坚决杜绝开具虚假发票的行为”。但是为什么类似于“办公用品”这样的虚假发票为何屡禁不止呢?究其原因:一是类似办公用品的消耗查起来比较困难,因为每个单位、部门对于办公用品的消费根本就没有上限,甚至没有人知道每年到底需要购买多少办公用品,这无疑给一些单位和部门报销吃喝费用提供了便利。二是商家利用一些人贪占公款公物的心理,投其所好开具虚假发票。三是与增值税发票相比,税务机关对普通的管理并不十分严格。
对于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天动歪心思,用发票“变形”把戏来掩盖其腐败行为的人来说,这无异于掩耳盗铃,因为不管如何掩盖,都无法改变其违纪违法的事实。他们其实在透支着党和人民的信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