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规定,“聘请一批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这是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目前,我国共有各类特约人员近1.7万人。实践证明,特约人员工作已经成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有效方式之一。特约人员工作不仅有利于拓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知情渠道,为他们知情出力、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创造条件,而且有利于国家机关在做出重要决策时广泛听取意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多年来,特约人员工作得到了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特约人员的工作开展也取得的可喜的成绩,但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不少聘任单位仅仅从形式上聘任了一批特约人员,开个大会发个聘书,一些特约人员自身也认为特约工作仅仅是走过场,一年活动一两次,活动形式无非“汇报-座谈-聚餐”;有的特约工作程序不规范,对特约人员的基本条件、聘任程序、聘任时间、工作职责、权力与义务等缺少具体明确的规定,“有建议无贯彻落实”、“有意见无答复”、“有答复不落实”等现象的存在,导致特约工作不能很好地进行。
二是对特约人员缺乏集中管理和培训,没有建立相应的考核体系和激励、进出等工作机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特约人员自身队伍参差不齐,阻碍其作用发挥。
三是特约人员结构不尽合理。有些部门将聘请的特约人员视为一种人事安排或政治待遇,选用视野比较有限,有的甚至是本系统退休干部或管辖单位人员,影响了特约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四是推荐工作无统一的部门归口,管理混乱。有通过人大、有通过政协、有通过统战部、有通过监察部门,还有单位直接聘请的,不利于特约人员的规范管理。
五是组织推荐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有些单位推荐特约人选时,往往沟通不够,造成有的人身兼数职,应接不暇;还有的特约人员一干就是十几年,成了变相的“终身制”。此外,后备队伍储备不足,也使推荐人选不理想
为此,我们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践证明,领导重视是做好特约人员工作的关键。各级政府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应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项基本政治制度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只有思想重视,才能行动自觉。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真事真办,在机构、人员、经费上予以保证,使特约人员有职有权,不搞摆设。
二、形成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的协调机制。首先,各级统战部作为特约工作的主要协调、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一是从无党派代表人士中高标准、高质量推荐人才,严格把好选拔关;二是平衡协调人力资源,把好安排关;三是组织特约人员岗前学习培训、定期了解参加活动开展工作情况等,把好使用关;四是通过督促聘任单位建立、健全特约工作制度,把好支撑与约束关;五是对于特约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问题,及时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把好参谋关。
其次,聘请单位、统战部门及受聘人员所属单位之间要密切联系,互相配合。这是做好特约人员工作的重要条件。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沟通交流的渠道要畅通。因此,特约人员工作绝不只是聘任单位的事,各有关方面都负有重要责任。应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才能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各部门领导要支持特约人员开展工作。聘任单位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能只喜欢听好话、不喜欢听坏话,更不能“讲好话就聘你,不讲好话就不聘你”。应从真诚合作的共同愿望出发,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聘任单位对特约人员要坦诚相待,让他们阅读有关文件,为他们提供有关业务资料,向他们通报有关情况,邀请他们参加重要会议和活动,与他们协商重要工作部署,让他们了解重要案件案情,认真听取和采纳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使特约人员心情舒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挥参谋、咨询和助手作用。特约人员所在单位要充分考虑特约人员的实际情况,为特约人员开展工作在时间上、物质上创造必要条件。统战部门要做特约人员的可靠后盾,在特约人员开展工作遇到阻力、困难时,要积极给予支持、鼓励和帮助。
三、进一步加强特约人员工作的制度建设。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特约人员工作制度,比如规范特约人员的聘任范围、聘任期限、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规定特约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聘任部门要建立领导负责、专人联系的工作机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制度、联系制度、管理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各种意见和建议的建档、分类、督办、反馈机制,做到有意见和建议要条条有答复,对合理化建议要及时采纳、整改,使特约人员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增强特约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进一步加强特约人员推荐部门的统一归口管理。各类特约人员的推荐、管理工作应为地方党委统一协调,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单位推荐,并进一步加强与聘请单位的联系沟通,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加强管理工作,要针对特约人员建立相应考核制度和进出机制。特约人员的推荐工作应考虑到不同层次的需求和建议,考虑到话语权在不同群体中的均衡,体现民主监督的全面性和公正性,要把那些有责任心、具有一定参议议政能力和专业水准的同志推荐到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树立特约工作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要建立培训管理机制以加强对特约工作的指导;要建立灵活的进出机制来实现特约人员队伍的良性流动,提高特约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定期召开特约人员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六、大力加强特约人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从思想素质、人员组成、制度要求、工作规范等方面来加强特约人员队伍建设。统战部门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合适人选,建立“人才库”,举荐政治业务素质好、参政能力较强、有奉献精神、有影响有代表性的符合聘请单位特定要求的成员,充实到特约工作人员队伍中,还应该经常听取特约人员的工作报告,关心他们的生活。要定期召开特约人员工作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从理论、实践、制度不断创新上给予指导。
注:该提案得到中共中央统战部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