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9日08:2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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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交通部部长、党组书记李清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3月2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李清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李清,曾用名陈宝琦,生于1920年2月,原籍河北宁河。1937年10月赴延安参加革命,在陕西云阳青训班、延安抗大第三期、延安马列学院一班学习,曾任马列学院教育干事、助教兼女大教员、教育科科长、党委宣传委员、指导处秘书、整风办公室主任。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11月后,任南下支队政治部秘书,湖北鄂东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秘书长,曾在南京中共代表团新闻组工作。1946年6月后,任东北工业部直属工厂管理科科长、干部处处长,长沙市委秘书长、统战部部长、副书记。1952年4月后,任交通部河运总局副局长,政务院第三、第六办公室交通组组长,交通部海运总局副局长、港航监督局局长,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交通部人事局、水运局、教育局局长,船检港监局局长,国家经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党委书记兼所长。1979年6月后,任交通部副部长兼远洋运输局局长,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交通部部长、党组书记、顾问。1995年离休。
李清是第六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4年04月19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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