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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推销买廉价平板 发现问题却无法退换

2014年04月11日16:52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轻信推销买廉价平板 发现问题却无法退换

  南方日报讯 (记者/高薇 通讯员/谢辉)“他们自称是某通讯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我的手机有1800元的积分,再加600元就可以兑换一台价值2399元的平板电脑。我相信就买了,没想到电脑却问题多多。”昨日,市民代先生报料称,轻信电话推销先后花费1200元,购买了两台问题电脑,与商家协商退换货,一直遭拒。

  市民投诉 轻信推销邮购廉价平板电脑

  今年3月初,石岐区的代先生接到一个广州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某通讯公司的工作人员,想为他提供一项换购服务。“对方说我的手机上有1800元的积分,再加600元,可以换购一台价值2399元的爱立顺牌平板电脑。”如此低价的电脑让代先生顿时心动,未经过多考虑,他就接受了,并提供送货地址。

  3月10日,代先生收到了广州爱立顺公司寄来的一款平板电脑,并支付了600元现金。令他意外的是,这台电脑并没有对方推荐的那么好。“它不能够正常上网,每次充满电后最多能用两三个小时。”发现问题后,代先生立刻拨打了当时推销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货送错了,只能换不能退。若换货需要再加600元。代先生觉得商家此举不当,多次沟通后,对方终于答应退货,前提是先交600元购买一台新货。

  代先生同意了商家的提议。3月18日,他收到了第二台电脑,再次支付现金600元。可是,对方却没兑现退货的承诺。“他们说我付钱后两个小时工作人员就会上门办理退货,可是我等了很久他们都不来,打电话过去他们又不接。”代先生说,更令他郁闷的是,收到的第二台平板电脑同样不好用,对方也依然不肯退货,“这个内存非常小,不能下或看电影,拍照很模糊,上网也不流畅。他们说要换货需要再加600元,我觉得这是在骗人。”代先生说,就这样两台电脑如同废品一样摆在了家中。

  商家回应 不确定是否有质量问题因为与商家协调无果,代先生曾向派出所报过警,但未得到具体的答复。据中山市消委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该消费者投诉的是广州商家,本地消委会无权调解,只能建议消费者向广州消委会投诉或将此案移交广州消委会。

  日前,记者根据代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采访了广州爱立顺公司。一位客服人员称,其系统显示代先生确曾在其公司购买过平板电脑。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他们并不清楚。“之前是另一个同事处理的代先生的投诉,可他已经离职了,我们现在不清楚情况。”这位工作人员还介绍说,按照其公司规定,所销售的产品若有问题7天内可退货,15天内可换货。但是,资料显示代先生所购买的产品已经过了退换货期限,即便是有质量问题也难以退换。

  中山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团律师黄磊:

  电脑质量有问题

  商家需担举证责任

  ■律师观点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中山市法律顾问团律师黄磊。他说,商家的做法并不合法。《新消法》明确:网购、邮购的商品7天内可以无条件退货;商家销售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应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他解释说,平板电脑应该具备其应该有的功能。若消费者认为它不具备应有的功能,但商家又曾宣称过有某些功能,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消费者可以到商家所在地消委会投诉,让消委会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则可以在当地起诉商家。是否有瑕疵或质量问题就需要商家去举证了。”但是,他认为异地起诉成本相对过高,消费者需要权衡。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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