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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社区能人”少些劳累

2014年04月09日01:01    来源:解放日报

原标题:如何让“社区能人”少些劳累

  本报记者栾吟之 简工博 朱珉迕

  “梁书记不能退休!”在普陀区桃浦镇莲花公寓小区,居民们呼声高涨。

  今年58岁的莲花公寓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梁慧丽,已是第三年接受返聘。这些年,她为小区劳心劳力,感到特别劳累时也会感慨一句:“真想退下来,回家休息。”居民们听到这句话最紧张,因为小区里还有许多事尚未解决,大家都很需要梁书记。

  基层干部的忙与累,社区居民的依赖与不舍,并不是莲花公寓的独特现象。许多基层干部感到,小区事务越来越纷繁复杂,他们像陀螺一样不停转,越转越快、越做越累。

  如何理顺千头万绪,让“能干的人”不那么奔命,让更多社区干部有条件像梁慧丽那样发挥能量?这是上海基层社会治理中绕不过的一道坎。

  “能干”背后,是谁的缺位

  许多小区事务的解决,有赖于一个“搞得定”的居民区书记——

  小区一墙之隔的家具厂,每天深夜排放气味浓重的废气,居民打电话到职能部门投诉,一直没能解决。环保部门白天来检测,告知 “一切正常”。居民们的怨气越积越深。最后,居民区书记挺身而出,带着居民找投资方谈判,一次次到政府职能部门奔走,家具厂终于搬走了。

  另一个小区,100多棵青桐树枝繁叶茂,不仅影响底层住户的采光,每年夏天树叶还滴落桐油,让行人躲避不及。居委会向职能部门反映,但对方答复:“大树到底是移栽、修剪还是砍掉?你们居民先统一意见,我们再来操作。”居民区书记纳闷,这么专业的事情,职能部门不来社区向居民解释、征求意见,让我们居委会咋办?无奈,居民区书记自己张罗,组织了各种各样的讨论会,最终制定了移栽方案。

  许多社区,都有一个“能人”,绞尽脑汁、到处奔走,解决一些职能部门不愿碰,或是相互推诿,而群众又迫切需要解决的事。对这样的情况,有基层干部直言不讳:为什么难事总要靠我们出马?

  “有时候,基层干部的强,恰恰折射出背后一些职能部门工作的漏洞。”一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干部道出苦衷。事实上,小到发放节能灯具、组织居民旅游,大到劝导无证商贩、检查消防设施,大量原本不属于居委干部职权范围内的事,却因种种原因被居委干部无奈包揽。

  一位居民区党支部书记曾对记者诉苦:“上级职能部门互相推诿,给我们基层解决问题带来很大不便。”比如,小区周边有3个餐饮店,没有执照也没有卫生许可证,排出的油烟对着居民家门口。“居民找到我这个书记,我去找工商所,答复是‘只管有证的、不管无证的’,食药监说‘你找街道呀,我们没有权力赶他走’,而街道表示‘我们只能给你开个协调会,把工商质监叫过来’。”结果是,餐饮店扰民现象依旧。

  “政府部门不作为,只能让社区干部多作为。”一位基层干部说,“很多时候,居委干部就是‘救火队员’。”

  摆不脱的“无限责任”

  “我们首先是‘群众的头’,然后才能做好‘政府的腿’。”一位居委干部说。而在现实中,大多数居委干部成了行政部门的派遣兵。先忙于应付上面派下来的工作,再挤出时间走家串户关心百姓,很累。

  居委会的职责究竟是什么?依据《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职能包括“政治整合”、“公共服务”、“民间调解”、“治安维护”、“政府协助”、“民意表达”这六项。

  而记者调查发现,基层干部的实际工作量至少有十大类百余项,包括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物业管理、民政帮困、纠纷调解、收款收费、人口普查等等,远多于法定职责;与居委会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超过40个,用基层干部的话来说,“谁都可以给我们派任务。”

  造成居委会干部“无限责任”的局面,有历史原因。上海市社区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徐中振说,计划经济年代延续而来的“街道—居委会体系”,具有纵向的行政化体制特征。但社会发展至今,在居委会亟需恢复“自治组织”职能的背景下,成为行政命令的“末端”显然与社区建设初衷背道而驰。

  “行政重心下移、深入社区,目标是服务基层、服务居民,这个过程中必须要减负,一切不符合群众利益的目标不要提出,一切不符合基层特点的任务不要布置。”徐中振说。然而,目前的一系列机制设计,并不能让社区干部从行政压力中解脱出来。一位居委干部介绍,政府任何一个条口都能对居委会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居委会对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却缺乏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这使社区干部只能处于“应接不暇”的状态之中,“有意见都没办法申诉”。

  还有一些政府部门制订决策,没有真正听取基层的意见,到头来也徒增社区干部负担。一名“小巷总理”说,一些部门在起草文件时,往往是从部门利益出发,“容易的事自己做,难的让别人做”,没有把涉及利益主体的意见反映进去,基层操作难度就会很大。

  给基层“喂”什么“料”

  职能部门与社区干部,究竟该是怎样的关系?不少基层干部表示,除了领受“上面”派下的任务,他们更需要“上面”的指导、协调和服务,需要“上面”围绕百姓需求明确社区干部的任务边界。(下转2版)

  (上接第 1版)“职能部门该管的事管起来,这是不由分说的。”曾在基层政府任职多年的闵行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沈军表示,避免基层负担过重,政府首先需要杜绝“不作为”。在此基础上,上级政府也需要给居民区“喂点料”。

  喂什么“料”?“不只是钱,更重要的是平台、资源、信息。”沈军说。闵行区近年在村居推行的“社区服务站”,将一些原属区或街镇的公共服务资源下沉至社区,居民对社区提出的各类服务需求,往往不出小区就可方便办妥。在沈军看来,此举除了方便居民外,更意味着社区干部有了为居民服务的直接载体,“提供服务,恰恰是凝聚居民乃至发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前提。”

  这几年,令一些“小巷总理”感到“有底气”的是,不少街道探索试点“小项目惠民生”实事工程。由每个居民区搜集居民迫切需要的小项目,上报街道后,由街道进行评估、挑选;立项后,街道将发放几千元、上万元的小额资金,专项解决这些细微需求。几年间,晾衣架安装、雨棚修复、车位再造等“小事”逐一做成,居委干部们在居民中的威望也随之提升。

  “这样的尝试,未必花掉政府多少资源,却可以令基层工作受益良多。”曲阳社区党工委书记赵强说,政府应该想方设法让居委干部在居民中间做“好人”,而不是把问题矛盾都扔给他们,让他们做“难人”。

  让“职、权、物”向基层倾斜,这在上海已逐渐形成共识。

  进一步厘清居委干部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静安区尝试实行“约请制”。根据这项制度,只要是居民区“自己解决不了、又关系到小区管理工作中制度性的事”,居委会干部可以直接“约请”区、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前来协商、解决。不少过去习惯于接受任务下派的居委干部,如今开始感到有了“话语权”:“社区能够‘调度’资源,居委会作为自治组织,自然而然就能找回‘角色定位’,从居民利益出发倒逼职能部门履行职能。”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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