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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

2014年03月27日05:33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务实有效办法抓好学习教育,在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上下功夫,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以好的作风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通知》指出,抓好学习教育,核心是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重点是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时的重要讲话。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组织观看《焦裕禄》等影片。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学习,静下心来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分专题组织集中学习,带着问题开展研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交流心得体会。市、县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一般5天左右,党员领导干部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市、县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把集中学习和其他学习形式结合起来,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分批组织集中学习。要突出学习重点,通读必读书目,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带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讨论交流、边学边议。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还要围绕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学习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要少而精,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简便易行。要认真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培训学习,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看1次专题教育片、上1次党课。

  《通知》强调,要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真心诚意和群众沟通交流,引导群众讲真话、讲心里话,摆问题、提意见。

  (下转5版)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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