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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乞讨”还是下游“反哺”

2014年03月10日06:20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上游“乞讨”还是下游“反哺”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胡苏 商意盈)“现行生态补偿机制不合理、不健全。”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应加快生态补偿立法,建立多元化市场调节机制,变上游“乞讨”为下游“反哺”。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南平市市长林宝金认为,生态补偿机制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但现行的生态补偿机制中,市场分析评价等基础性工作薄弱,未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同时,生态补偿资金主要以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基金等为主,“生态补偿多元化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基本上仍处于经济落后地区投入,经济发达地区受益的状况;“甚至存在上游向下游‘乞讨’的现象。”

  林宝金代表认为,按照现行机制,对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机制和正面导向不够明显。现有法律政策对源头保护提要求、讲责任的多且比较明确;对生态保护的扶持和激励,规定的比较少且不具体,难以落实,导致补偿不到位。

  “河流上游守护着青山绿水,为保护环境而拒绝污染项目入驻;下游享受环境收益,有必要向上游支付一定生态补偿金。”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说。

  张天任代表认为,要按照“谁排污、谁出钱,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不断创新生态补偿科学方法;逐步实现从行政主导走向市场主导,最终实现生态补偿的公平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只有通过法制建设和机制完善,让下游‘反哺’上游,才能形成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全国人大代表、民盟贵州省委副主委卢云辉说。

  林宝金、张天任等代表建议,尽快开展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立法,明确生态补偿的法律依据,建立生态保护的激励机制和正面导向;加强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调指导,完善生态受益区与生态保护区、流域上游与下游等多边生态补偿机制;拓宽生态补偿资金筹资渠道,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模式;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逐步提高生态补偿机制覆盖范围。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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