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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协副主席:解决医患矛盾可建立跨部门领导小组

万淑艳

2014年03月08日13:39   来源:中国侨网

原标题:天津政协副主席:解决医患矛盾可建立跨部门领导小组

“近些年来,医疗纠纷频发,暴力伤害医护人员事件时有发生。创建‘平安医院’,为患者就医营造良好环境,解决好医护人员安全问题,已迫在眉睫。”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沈中阳8日在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表示。

沈中阳表示,中国医院协会的有关调研报告显示,近几年来,中国暴力伤医事件逐年递增,发生过暴力伤医事件的医院比例从2008年的47.7%上升至2012年的63.7%,医务人员遭到谩骂威胁的事件,每年每所医院发生的平均数从2008年的20.6次上升至2012年的27.3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计,2013年1月至10月全国发生恶性伤医案件22起。

伤医事件不仅使一些医护人员身体受到伤害,甚至失去生命,也使广大医务人员的心灵受到重创,影响广大患者的就医环境。

沈中阳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包括医疗资源分配不均、患者心理落差大、医院管理不完善、社会整体公信力与医患之间信任度不高等。应从四方面解决这一问题:

其一是完善医院内部管理机制。医院各科室要建立合理的就诊医疗流程,降低患者焦躁情绪;善待每一位患者,让患者感到亲切和温暖;提高医护人员的水平,减少医疗事故;建立医疗纠纷的受理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其二建立社会配合机制。包括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机制;建立解决医疗纠纷各种法定途径的衔接机制;确定统一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舆论宣传要营造有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对医疗纠纷不要猎奇、夸大和渲染。同时,要建立医护人员人身平安保险机制。

其三是健全政府保障机制。要科学配置医疗资源,改变优质资源过于集中于三甲医院的局面;完善医疗保障机制,提高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综治、公安、司法、卫生、宣传等部门组成的群体性事件处理领导小组,一旦医患矛盾在医院层面得不到有效化解,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控制事态发展。

其四是完善法律保障机制。“法律是我们处理包括医疗纠纷在内的一切问题的最终底线,要在解决每一个具体问题的过程中体现出法律的权威,形成全社会都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和个人习惯。”沈中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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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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