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峰论剑
3月3日15:00,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政协主席俞正声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这种责任是对国家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政协事业的责任。(3月3日央广网)
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体系中,人民政协是人民群众监督党和政府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通过协商产生的各级政协委员,往往来自各族各界的精英和代表,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重要力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能当选为政协委员,自然是人民群众信赖、各界人士支持和政府信任的结果,无疑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荣誉。
当选为政协委员,如果停留在一个头衔,仅仅当成是头顶的“光环”和社会地位,而没有认识到自身肩负的使命和职责,则难以堪当这项政治荣誉。要知道,荣誉来自于正常履职,来自于责任担当。众多政协委员代表着不同的党派、团体、阶层和界别,有着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社会背景,甚至不同的信仰;但是都有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共同的职责。
政协委员履职的方式包括参会、提案、视察、调研等,其中参加各类会议,建言献策,是最为基本的参政形式。如果不把这些当一回事,则无所谓参政,所谓的“荣誉”更无从说起。事实上,各级政协会议上,仍然有个别政协委员,要么借故缺席会议,要么到会了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要么会上“呆若木鸡”,要么面对问题“三缄其口”保持沉默……凡此种种,正是缺乏责任意识使然。
委员意识、委员职责、委员形象,就在这些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中慢慢流失。最终,丧失了政协委员的资格,有的还走上了“不归”之路。当然,不履行委员职责,并不必然导致违法犯罪。但是,因反腐落马的政协委员被撤销资格则引起人们的热议。诚然,撤销委员资格的情形很多,如因年龄、辞职、调动等。然而,最让人愤愤不平的就是非法分子当委员。因为,这是最大的不负责任,是委员形象最大的讽刺。
“增强委员意识、珍惜委员荣誉、维护委员形象”是政协主席俞正声对各位政协委员的谆谆期望,也是每一位勤于履职、勇于担当的政协委员应当努力的方向。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在法律的约束引导下,大胆建言献策,积极有效作为。另一方面,要自觉锤炼道德品行,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增强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
总之,作为政协委员,无论是在本职岗位上,还是在社会公众和政协工作中,都要勤于学习、努力工作、严于律己,始终如一地承担起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使命,才能无愧于政协委员这个荣誉,无愧于这个时代赋予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