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7日11:50 来源:内蒙古日报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踏着蹄疾而步稳的改革节奏,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向前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与时俱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稳步发展,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民主法制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正在得到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进一步彰显
“2012年农村贫困人口的数据是否准确?”“依据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走出年年扶贫年年贫的怪圈?”……
2013年12月的一个上午,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内气氛热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此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抓住要害,不断追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强调,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密切联系代表、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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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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