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7日09:33 来源:黑龙江日报
本报26日讯(记者薛婧)26日,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位于文昌街上的两家汽车4S店下发了《关于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报备排气污染技术资料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从即日起到5月30日前,哈市的所有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要将所生产、销售的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技术资料报备到哈市环保局。
此举不仅可以从车辆销售源头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还可以省去车主去环保窗口办理手续的审核环节。据介绍,今年7月1日起,只要是经过报备的车型,不再需要车主提供审核资料,环保窗口工作人员只要一扫描车辆合格证就可以马上为车主发放环保绿色标志。据悉,如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不报备相关机动车排气污染技术资料,哈市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主购买其生产、经销的车辆也将无法享受免审核的便民措施。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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