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4日10:32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一名怀孕护士被病人及家属恶意殴打导致脑震荡先兆流产的新闻,令人震惊且痛心,并引发网友热议。
且不论被打护士当时的态度如何,仅换位思考一下,同为母亲的患者怎能对一名“准妈妈”痛下狠手?不妨换个角度想想,如果自己身为医护人员,在工作中突遭无端伤害,又是怎样的心情?
医患矛盾有比较复杂的原因,这些都需通过进一步推进医改和加大医疗投入等来解决。但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医患之间的对立关系难道只能坐视其不断加剧吗?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不能以任何理由,为严重威胁别人生命安全的暴力行为开脱。患者对医院的服务和治疗效果不满意,有举报、投诉和申请调查的权利,甚至可向法院起诉,提出索赔要求,但无论如何不应暴力相向。无论有什么“可以理解”的原因,都不能鼓励暴力伤害他人生命,甚至将这种行为美化为“维权”。这不仅是无视他人最基本的生命权,也只会让医患关系更剑拔弩张。
医生和患者都是人。在制度层面加快改革的同时,医患之间不妨多一些将心比心的换位思考。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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