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三木
近年来,一些罪犯利用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逍遥“狱”外,出现“一保到底”或“保而不医”的现象。2009年7月30日,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刑,但就在法庭宣判当日,他却从法院直接回了家。这源于他花了不到10万元钱,通过买通看守所所长、医生等人违规获准“保外就医”。(《瞭望》新闻周刊 2月8日)
“保外就医”原本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可以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就医的政策。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屡屡走样的情况,有的违法干部本应在监狱服刑,却买通看守、医生等相关人员,以“莫须有”的病重诊断,使其得以打着“保外就医”的幌子跳出牢笼,逍遥法外,判决后就直接回了家。这种公然钻制度空子的行为,践踏法律尊严的行为,何其嚣张!
此类以“保外就医”之名行“金蝉脱壳”之实的现象,凸显了现有制度的薄弱无力,违法的干部利用手中的人脉关系网,或是直接贿赂交易,就能轻易的收买相关责任人,轻易的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神不知鬼不觉地就从监狱“跳”回了家里,接着就“老老实实”地呆着,谁能查到?相关制度的漏洞如此明显,引起公众的质疑,而这些曝光出来的惊人事实,则更让老百姓寒心不已。
透过现象看本质,此类以“保外就医”为跳板逍遥“狱”外的案例,其根源还在于先行的审批流程太过简单,亦有太多可钻的漏洞,而在对违法干部审判后则缺少后续的监管,这给了幕后交易以可趁之机。要真正杜绝此类现象,必须从完善相关制度做起,要进一步加强“保外就医”的审批程序,实行多方介入监督的态势,客观科学的评价相关人员的病情,做到有理有据,经得起事实的检验,且要落实相关经办人员的审批责任,树立高压警戒线,严防弄虚作假的情况。
其次,还要建立健全判后监管体系,对于在押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核实监管,打击任何企图利用制度空子的侥幸心理,确保“保外就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对于此类丑剧,要勇于曝光,同时更要发动社会舆论监督力量,形成全社会的关注,让那些违法干部即使逃脱了牢笼也将被广大人民群众揪出来。
不管是那些违法乱纪的堕落干部,还是那些贪腐享乐的蛀虫社鼠,都决不能使之轻易的逃脱法律的制裁,决不能再让其利用关系、贿赂等手段践踏法律的尊严,只有坚定不移地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堵住潜藏的漏洞缺陷,这样才能维持政府的公信力,才能重塑老百姓对于制度法规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