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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 中央补助5年增长4.6倍

2014年01月22日08:3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制图:蔡华伟

人民网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商旸)中央对农村低保的补助资金连年大幅增长,2013年的资金安排相当于2008年的5.6倍。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徐华今天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介绍,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城市低保补助资金481.4亿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506.3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8.5%和17.4%。

资金投入的增加直接带动了保障水平的提高。徐华说,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收入362元,月人均补助243元,平均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收入2347元,月人均补助107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3.8%和18.7%,与2008年同期相比较,涨幅则分别达到153.1%和137.6%。

低保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徐华说,目前个别地方在低保政策执行、程序落实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仍然有漏洞,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骗保”等问题,群众对此反应比较强烈。

徐华说,什么样的家庭能享受低保,什么样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是有严格的条件要求的,需要核查家庭的户籍、收入和财产情况。民政部自2009年起在全国143个地区试点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具体来说,就是在低保对象认定过程中,先由低保申请人声明其家庭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再由民政部门将这些信息分别提请车辆、房产、税务、工商、公积金等部门或机构进行比对,核对这些信息是否真实。民政部门根据比对结果,结合入户调查等情况,综合评估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在这个基础上判断其是否符合低保的条件。

为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徐华表示,要规范申请审核,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并应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对申请家庭100%入户调查。县级民政部门在全面审查乡镇、街道上报材料的基础上,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让不符合低保标准的人及时退出保障范围,需要加强动态管理。徐华说,要根据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等情况,分类定期开展核查。

徐华还介绍了减少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的思路。关键是要做好社会救助制度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

徐华表示,近期,民政部、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克服救助制度碎片化问题,也会以法治方式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使困难群众真正求助有门。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22日 08 版)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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