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21日05:52 来源:重庆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颜安 通讯员 黎明)1月20日,记者从南川区获悉,从今年1月起,该区政府决定废止27件规范性文件。
南川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刘达文介绍,为保证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重庆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相一致,从2013年10月开始,由该办牵头,联合23个责任部门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满5年的4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梳理,《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等16件规范性文件因已适用新政策而废止;《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工业企业20强考核评选办法的通知》等11件规范性文件因时效期满不再适用而废止。有效期满继续保留的有15件。
“例如,2007年曾下发《南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水平的提高,该文件已被新政策所取代,这就需要及时清理。”刘达文说,“红头文件”必须具有合法性。以后,南川将探索建立“立、改、废”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根据形势的变化发展和实际情况,定期让那些时效期届满的“红头文件”都过过筛子,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并更好地保护群众利益。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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