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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婴医生” 张淑侠的“双面”人生

2014年01月15日04:44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贩婴医生” 张淑侠的“双面”人生

  1月14日,被告人张淑侠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取判决后被带出法庭。新华社发

  14日上午,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大法庭,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产科副主任张淑侠呆立在被告席上,满是愧疚与悔恨。

  2013年7月16日是张淑侠人生的“分界线”。那天,她的同村老乡来国峰喜获一男婴,却被张淑侠告知男婴患有先天残疾。

  “她说这孩子活不长,即使花几十万元也救不了。建议让我放弃,把孩子交给她找人‘埋掉’。她是我们当地的名人,又是妇产科专家,我也就相信她的话。”来国峰说。

  然而,此后发生的事,让张淑侠贩婴行为暴露于天下……

  1981年,23岁的张淑侠从华山冶金医专毕业,成为一名医生。后经努力成长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产科副主任。从医30余年,不久将正式退休。

  在同事眼中她是“技术权威”。前来医院就诊的产妇中,许多人是她的同乡、同学,或与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出于对其医术上的认可,一些人甚至“托关系”“找熟人”,千方百计请她接诊。

  可2013年12月30日庭审中,张淑侠被检察机关指控参与6起贩卖婴儿案件,并致1名婴儿死亡。但她本人并不完全认为主观上有犯罪动机,“我只是说产妇有病,并没有说孩子有病,是她们自愿放弃孩子的。”

  尽管一再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但篡改病历、在不能确定孩子有缺陷的情况下便劝说父母放弃、有偿贩卖等行为表明,张淑侠已触犯法律。事实清晰勾勒出她贩卖婴儿的“犯罪路径”:劝说产妇放弃婴儿——联系同伙迅速出手——人贩对婴儿“二次售卖”。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涉及6起犯罪事实中,有3起表面上是家属自愿放弃婴儿,但前提是张淑侠告知家属婴儿患有严重疾病。事实上,她并没有对婴儿进行检查。另外3起虽然为父母主动放弃,但在新生儿因缺陷而父母自愿放弃的情况下,医护人员作为中介促成收养关系,如果没有主动或被动获利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张淑侠的行为并非如此”。

  时至今日,一些因张淑侠欺骗而失去孩子的家庭,仍对其贩婴行为难以置信。在他们看来,这位技术高超、家境殷实、为人和善的中年妇女,实在没有主动贩婴的理由。

  来国峰说,妻子住院期间,张淑侠大夫“态度挺好的,人也不错”,几年前自己大女儿的孕检就是找她做的。

  “她又不缺钱,为什么要这样做?良心何在?”来国峰报案,让贩婴案“东窗事发”,张淑侠的“真面貌”暴露。

  几年前的一次同学聚会视频中,身为组织者的张淑侠神采奕奕。1998年以来获得的15份荣誉证书证明了张淑侠职业生涯曾经的辉煌。

  2013年12月30日庭审现场,出庭作证的昔日同事依然称她为“张主任”或“张大夫”。辩护律师甚至出具了多名患者联名为她写的请愿书。

  然而,请愿书被出具的那一刻,坐在被告席上的张淑侠突然泣不成声,将头深深地埋于两腿间。

  检察机关认为,“医德缺失、法律意识淡漠”“高额利润的诱惑”“长期未被发现心存侥幸心理”,是张淑侠违法犯罪的几大动因。

  法院14日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某某等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名,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张淑侠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淑侠当庭表示,将“考虑一下”是否上诉。

  (据新华社西安1月14日电)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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