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15日04:07 来源: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谢建晓)1月1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江波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宣判,同意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江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3年12月10日,安阳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周江波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提出抗诉。省高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复核。
2013年8月18日18时许,周江波因与邻居积怨持铁锹打伤数人。次日,周江波又登上安阳市区开往安阳县的A1路公交车,持刀对车内乘客乱捅乱刺,并持刀追刺下车乘客,先后捅伤19人,其中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11人轻微伤。③6
(来源:河南日报)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