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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双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2014年01月04日02:30    来源:河南日报

原标题:严禁“双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本报讯(记者张建新)2013年12月30日,省委政法委下发通知,就全省政法系统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赠送土特产等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摊派资金举办奢侈文艺晚会和各类庆典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从事与本人职务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实施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以监督检查的实际工作成效巩固纠正“四风”成果。③6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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