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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当选2013“最具幸福感城市”

2013年12月29日01:23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长春当选2013“最具幸福感城市”

  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孟凡明)在日前结束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中,长春市当选为“2013中国(大陆)最具幸福感城市”,这是长春市第6次蝉联这一殊荣,并同时获得“中国形象最佳城市”大奖。今天,主题为“美丽中国,幸福民生”的2013中国城市幸福盛典在北京举行。

  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由《瞭望东方周刊》和中国市长协会《中国城市发展报告》联合主办,至今已举办7年,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反响热烈,影响巨大,是目前我国最有影响力、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城市推选活动。主办方使用中国城市幸福感评价体系,从“2012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百强城市”中,确定前100名的地级以上城市为候选城市,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调查、网络调查、材料申报的方式,调查研究了各城市居民在住房、物价、交通、医疗、整体文明等22个具体方面的幸福度,真实而客观地反映了受访者的切身感受。今年,长春、成都、杭州、南京等10座城市在地级市候选城市中脱颖而出,位列前十。

  今年的推选系列活动还增设了“中国城市形象”这一全新主题,首次对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政务信息公开、城市个性和特色、城市市民素质、城市幸福感等13项指标进行全面考量,并向海内外推介代表中国形象的典范城市。长春再一次从百余座地级市中脱颖而出,荣获“中国形象最佳城市”大奖。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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