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06:5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廉仲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6月1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廉仲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廉仲,原名曲之安,1926年12月出生于山东黄县曲阜村。1944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北京第十中学、北京大学工学院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48年3月后,在华北局城工部、天津地下党学生组工作,任天津市青委常委兼青工部部长、华北团委青工部副部长。1953年4月后,曾任华北工程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建工部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建工部一局三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误批判。1970年9月后,曾任国家建委一局三公司党委副书记、四川省建工局副局长兼四川维尼纶厂现场施工指挥部指挥长,国家建委科技局副局长,国家建工总局科技局局长、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城乡建设环保部办公厅负责人、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曾兼中纪委驻城乡建设环保部纪检组组长。1999年12月离休。
廉仲是第七届、八届全国政协委员。(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26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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