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7日19:01 来源:南方日报
在全国上下全力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珠海再一次迎来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思想盛会。上周六,第一届珠海生态文明建设学术年会在度假村举行,数十位知名专家学者围绕着“共建美丽珠海,共享生态文明”这一主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年会发布了由北京大学生态文明珠海研究院负责的《珠海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制度研究》(以下简称《研究》),《研究》提出珠海建设生态文明的“1+3”模式,从法制、机制和体制三个方面系统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其中,“1”为“生态环境建设”,“3”为“生态化物质文明、生态化政治文明、生态化精神文明”。报告还为珠海下一步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出不少建议:建立“委员会+专员”管理机制、划定生态红线构建生态环境安全格局、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陈相利 记者 罗文范
1
建议
以“委员会+专员”模式提高推进效率
生态基础设施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具备整合性才能真正为城市提供全面的生态系统服务。据了解,目前珠海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上仍会受到部门分割的影响。为此,《研究》提出整体考虑体制改革的结构与功能,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作为珠海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并逐步完善其机构与功能。
北大生态文明珠海研究院院长王奇介绍,因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多个行政职能部门,所以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采取“内整合,外网络”的构建思路,即将与生态环境建设密切相关的核心职能部门整合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同时,在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其他职能部门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员。通过“委员会+专员”的模式,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高效性。
按照《研究》构想,专员将与生态文明建设委员在工作上进行有效互动,包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讨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交流等。在专员设置方面将采取“少而精”的原则,根据实际要求,由各行政职能部门有选择地设置1—2名行政人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专员。另外,考虑到现有行政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任务,生态文明建设专员采用兼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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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划定生态红线开展生态保育工程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此,《研究》提出,珠海可根据生态、水体与大气等环境要素,对重要(点)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并提出生态红线内严格执行禁限建区的管制要求,禁止有损生态环境的任何建设开发行为与活动,并配套开展生态保育及环保工程。
王奇表示,当前,珠海正在进行“五规合一”工作的探索,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相互衔接、协调一致,可在基于生态红线与环境特征的基础上,探讨珠海发展的产业红线体系。
此外,《研究》指出,还需加强生态红线的监测监管以及生态环境综合评估体系建设,以保证生态环境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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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建立自然资产账号探索离任审计
“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指挥棒’的问题。”参与制定《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下称《条例》)》的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管理系主任梅凤乔表示,政绩考核体制过于强调GDP,导致地方领导必须按照“指挥棒”来走,如果“指挥棒”不改变,很多问题便不能解决。“当前,珠海在建立绿色政绩考核机制方面已有良好的经验,不妨继续做一些先行先试的探索。”
对此,王奇认为,珠海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还需要在原来“要素级别”上的考核,转变为“系统级别”的生态与生态化绩效考核。《研究》建议,可在区级政府施行结果考核,在常规考核体系中纳入地区资源环境账户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从该地区的生态文明水平或状态层面考核其绩效。
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这一课题,《研究》认为,离任审计必须建立自然资产账号,对山、水等各类自然资产进行动态记录,在该位领导离任之后,判断这些自然资产有没有升值;此外,还可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参与审计。“目前该课题在全国尚属空白阶段,珠海可率先进行探索,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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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建立生态服务价值评估量化标准
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生态环境建设市场机制有助于实现生态与环境资源的高效配置,有助于改变传统的完全依靠政府公共资金投入的生态保护模式。“但生态环境市场不是自发形成的,需要根据具体需求通过严格的规制来建立。”梅凤乔说。
对此,《研究》分析,珠海需要引入民间资本、开拓生态环境服务市场,积极发展生态环境服务产业。在完善市场机制途径方面,充分完善污染排放的市场交易,开展与完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的研究,倡导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生态服务的市场提供。
据了解,近期内,珠海将探索完善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的交易平台,并制定碳排放权和排污权交易的规范,远期将建立碳排放权的市场交易制度。
为实现资源环境市场化配置,报告建议珠海建立环境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的量化标准,反映生态环境资源的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完善生态环境资源的各项收费标准和收费政策。
5
建议
构建生态文明产业发展综合评估体系
《研究》指出,珠海可探索构建面向生态文明的产业发展综合评估体系,主要基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展开评估。特别强调生态环境方面指标要反映珠海市各企业、产业的能源、水以及土地集约使用程度、污染排放情况,以促进区域经济与生态平衡及可持续发展。
充足的资金支持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条件。从国际范围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一直很重视通过多种手段筹集资金,从而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控制。
为此,《研究》建议珠海市设立生态文明建设资金,将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充分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和培育,生态环保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环保产业发展扶持等。此外,“资金使用情况要建立监督机制。”《研究》称。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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