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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城市,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

2013年12月17日19:01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管好城市,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

  □郑佳欣

  日前,在珠海标志性景点——渔女景点路段,小贩刘女士被没收椰子后走入海水中,现场市民质疑珠海城管执法失当,且见死不救,视频在网络中广为流传,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议。珠海香洲城管则解释说,该路段一直是严管地带,事件中的女子长期在此占道经营,城管在今年已两次对其处罚。

  与城管相关的矛盾冲突似乎总是会第一时间成为网友们争相围观的热点焦点,冲击着人们的神经。城管不应该被妖魔化,小贩也不是永远站在有理的一方,对双方是与非的评判,不能脱离理性的逻辑,更不能被情绪所裹挟。让我们抛弃标签化的思维,在城市管理的大背景下考量各方的利益博弈:地方政府需要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城管需要履行自身职责,小摊贩需要在城市里谋生,而城市居民要的则是便捷的生活、优美的环境。单纯就香洲小贩跳海事件而言,城管对于小贩乱摆卖的执法无可厚非,但是面对小贩非常举动时的反应亦有执法不够以人为本之处,小贩动辄以躺马路、跳海等方式应对正常执法则未免显得有些过激,双方均需要正视客观的现实。众声喧哗之中,矛盾与冲突之外,我们需要深思:面对城市管理的矛盾与冲突,我们做了什么?举起手机愤慨录下现场者、义愤填膺声讨城管见死不救者,是否某种程度上也在袖手旁观,甚至怀抱着看好戏的心态,在围观呐喊之中加剧社会矛盾?当我们站在道德的高地厉声指责城管时,是否可以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我们究竟应该怎样管好我们的城市?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每个人的命运都同所有人紧密相连,在城市管理领域亦如是。破解城市管理难题,走出城管执法困境,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事不关己的旁观者,而是深嵌在城市肌体之中的守望者、参与者。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于川所言,城市治理亟需由一家管理迈向共同治理,需要真正实现“人民的城市人民管”。

  城市的治理并不是城管一个部门的责任,更需要城市所有管理部门的接力与合力。城市管理的链条上,除了最末梢的执法,还有前端的管理、服务等,还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诸多方面。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城管仅行使处罚权而不直接参与事务管理,最终形成“末端执法”的恶性循环。从城管部门本身而言,需要通过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以科学的管理、人性化的执法和周到的服务,重新赢得公众的理解和信赖。从城市管理的角度看,城市的治理还需要加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协调,从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减少问题的产生和矛盾的激化,更需要通过就业、分配、社保、户籍等宏观管理问题的深化改革,应对高速城市化过程中凸显的一系列问题。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借鉴并探索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如南京颁布的市容管理条例,不再对路边摆摊设点一味“赶尽杀绝”,而将实行“有限度”的开禁,在居民社区附近允许部分流动商贩经营,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城市的治理并不是政府一家包打天下,更需要社会的协同共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社会组织应该成为城市管理的中坚力量,兼有专业性优势和公众动员能力,起到与政府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的显著成效,并且逐步实现社会秩序的自治和自觉。以济南为例,当地组建了全国第一家百姓城管协会,参与者覆盖离退休干部、公务员、企事业职工、在校学生和商户等各个群体,成为目前国内最大的民间城市管理团体。许多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由百姓城管协会出面,很快得到妥善解决。

  城市的治理并不是各人自扫门前雪,更需要城市里每一个人负起该负的责任,而不是成为站在角落的围观者。公众既是城市管理的主人翁,又可能是违反秩序的被管理对象。在城市管理共同治理的格局中,需要唤起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社会各方共同研究社会创新管理,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市民文化,深入推进城市秩序的长期维护。面对城管之困,我们每一位市民,既要瞪大眼睛监督可能越位的野蛮执法行径,也要盯紧各种破坏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要注意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我们都应该理性思考,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城管,如何规范城管执法,如何营造城管执法氛围,如何建设管理好我们的城市,为城市的未来贡献智慧的闪光。

  城市管理凸显的成长烦恼,我们这个时代每个人都不可能置身事外,这是我们可以感知的时代之痛。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列车正在开始加速行进,我们究竟要传递怎样的城市价值、我们究竟要塑造怎样的城市生态,每一位城市的居民都应勇于担当,共同面对时代的挑战。

  (作者系南方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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