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统一战线在党的全局工作中的地位作用越来越重要。统战部不仅负责了解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政治思想状况,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而且负责协调统一战线内部各方面的关系,负责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因此,1950年,周恩来同志将统战部的主要职能概括为:“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同年3月,李维汉同志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的主要职务,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安排人事,调整关系。”1951年1月,李维汉同志在第2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作《关于目前统一战线工作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再次重申:“统战部的任务,正是恩来同志去年所指示的: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同年3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央统战部《关于各级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的业务与组织机构的建议》,正式在文件中明确“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各级党委的重要工作部门之一,其任务是在统一战线方面协助党委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安排人事,调整关系”。此后,“十六字”职能被广泛使用,成为统战部基本职能的规范性提法。
虽然“十六字”职能规范了统战部门的工作职责,但还是原则性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其具体内涵。1989年1月,中央统战部向中共中央上报了关于统战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方案。1月10日,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同意这一方案。随后,中央统战部向各地下发了《<中央统战部职能>的通知》。《通知》指出:“建国初期,周恩来同志代表中央为统战部规定的‘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任务,在今天原则上仍然是适用的。”并将“十六字”职能的内涵具体规定为:了解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对统一战线大政方针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开展工作的意见,供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参考;督促检查各项统战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正确协调统一战线内部的各种关系;考察、培养、安排各方面的党外代表人士。2000年中央“三定”方案对中央统战部职能的内涵和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
(摘自《统一战线100个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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