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保障措施和行动路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教育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新阶段,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来说也是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抓住历史性机遇,统筹安排改革保障措施,坚定不移实现中央改革决策部署。
(一)进一步凝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共识
我国改革开放35年的经验表明,任何成功的改革都是上下左右通力合作、紧密配合,都是群众广泛参与、集体同心攻坚的结果。我们要把《决定》精神落到实处,必须科学分析、深刻认识当前教育体制机制积弊,尽快克服改革动力不足、缺乏有效措施手段、不敢或不愿打破常规的想法和做法,在各级政府、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中凝聚起改革的高度共识,形成深化教育改革的强大合力。按照中央的要求,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大政策举措,一定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力度、发展速度、社会可承受程度的统一。除完善专家咨询机制、注重配套政策措施到位等环节外,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层面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求在重大教育改革实施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改革实施中加强检查监督和定期评估,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及动态调整,避免产生大的偏差,并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行使顺畅,为重大教育改革付诸实施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不断完善上下联动、各方协同创新的改革推进机制
改革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如何避免改革的碎片化是包括教育系统在内的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直面的问题。《决定》强调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并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在不同部门之间会有一定的职能交叉和需要协调的关系。围绕《决定》所布置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要在国家层面制定指导性意见,注意加强部委之间的政策协调,逐项明确本届政府任期内重大教育改革清单。地方要以加强本级教育统筹为重点,制定综合改革方案,落实国家重大教育改革任务,体现省域教育改革特征,重在解决本地的实际问题。国家建立鼓励支持改革激励机制,对改革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学校,在资源配置、权力下放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支持。
(三)继续坚持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的改革路径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必须立足基本国情、坚持全国一盘棋,但决不能“一刀切”。根据《决定》总结的“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的改革重要经验,要继续沿着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的改革路径,按照《决定》提出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任务以及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时间表,对国家和各地的教育改革试点进行整体评估,形成新的改革方案,加强统筹,多措并举,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17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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