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07:50 来源:新华日报
北京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警方查明,“大妈讹老外”撞人事件中的外籍男子及其父未经批准在京非法就业,将对其处罚后依法遣送出境。(12月12日《北京晨报》)
老外撞人事件水落石出,不仅还了“中国大妈”清白,而且露出了老外父子俩在中国非法就业的问题。现在根据相关法规,两老外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并依法遣送出境。同时,对非法聘用二人的北京用工单位依法罚款。这是好事。然而为其喊好之余,仍有遗憾:看遍报道,从头到尾,未看到只言片语讲到老外父子俩姓甚名啥,哪里人氏,国籍何处,是怎么来的,做的什么行当?而非法聘用老外父子俩的北京用工单位亦是“隐身”。
新闻五要素,“谁”字不可缺。然而犯事老外成了一个“某”,甚至连“某”也没有,实在蹊跷。是写新闻的记者疏忽了最起码的ABC?恐怕不会。接近实际的原因,或许是以“某”代名的思维定势和行为模式使然。一直以来, 批评性的新闻报道中,该点名却不点名,号称曝光却“某”来“某”去,连哪一个人、哪一家企业违法都讳莫如深,早已屡见不鲜。因为思维有了定势,行为成了模式,于是遇到犯事老外,也享受了讳名讳姓的“某待遇”。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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