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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假起始日恢复为正月初一

2013年12月12日02:51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春节放假起始日恢复为正月初一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11日发布的消息,明年春节和国庆分别调休放假7天。春节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恢复为正月初一至初三;元旦放假1天;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全部调休或连休放假3天。

  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明年节假日安排通知,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14年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国务院日前决定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第二项,将春节放假起始日恢复为农历正月初一。

  (相关报道见五版)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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