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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公正经得起围观——广东法院系统改革力度猛增

2013年11月25日10:45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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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真正的公正经得起围观

□扩大公开层面将信访工作纳入“直播”

一年前,每到星期二,黄宗芳就和一群退休“老友”到广州中院信访室“上班”。在一起集资诈骗案中,包括黄宗芳在内的3355名受害者被骗,金额高达4.8亿元,多数无法追回。法院判决生效后,执行回来的款项按比例发还受害人。

黄宗芳认为,法院应该“负责”把全部投资款还给自己,并为此走上了上访道路。经过法院反复工作无果,法院决定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广州中院不光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专门邀请了法学教授和新闻记者到场,并通过媒体全程公开。长达3小时的听证会后,黄宗芳沉默了几分钟,起身微微一躬:“麻烦你们大家了。”此后老人息诉罢访。

除了开门接访,广州中院通过“百案听审”、“百案观摩”、专家论证会等形式,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请进法院,让“民意”成为推动法院工作的正能量。

广州市中院研究室法官经过大量调研后,近日提出一系列关于司法改革的设想和建议,其中就包括:扩大司法公开的层面,将信访工作也以“听证”等形式,纳入“直播”。

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结束,全会的精神以及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关司法改革的部分如何贯彻执行,已经摆在了广东各级法院领导的案头。

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广东各级法院自己调研的的司法改革方向有许多,有的法院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早已成立了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来专门调研。

目前提出改革的方向包含:司法公开“全员参与、全面公开”;扩大法官选调范围;推进法官助理改革;建立当事人与法官信息交流平台;规范裁判文书上网;改进执行日志公开;法官基本信息公开;扩大网络直播范围,在常态化直播基础上,由诉讼直播向执行、信访听证直播铺开……

在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改革建议还包括:加强法官的裁判权,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进一步充实审判力量;充分发挥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等。

□司法公开新气象新增20余家法院官网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公开不断加强、范围不断扩展,出现了很多新形式。

广东省高院早在2003年就率先垂范,开通了官方网站。2011年开始,广东省高院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狠抓司法公开工作,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大方面,全面公开司法活动。并要求各级法院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延伸司法公开的效果。

2011年11月7日,广东省高院还分别在腾讯、新浪开通了官方微博,目前,全省各级法院已开通官方微博79个。

在今年7月16日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把门户网站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门户网站作为司法公开的“第一平台”,作为加强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沟通联络的“第一窗口”。

此前的2013年初,南方日报记者曾经做过一项摸底调查,逐一调查了全省法院系统共150余家的网站建设情况,发现省法院和各地的中级法院都做得不错,但是调查的128家基层法院当中,当时有1/3的区县级基层法院没有官方网站。

这一数字很快发生变化,2013年夏和三中全会期间,南方日报记者再次全面调查发现,近半年来,各基层法院的网站建设和更新明显加快。有20余家、约占基层法院总数1/6的网站新开通了官方网站,目前,除少数区县级法院还没有网站之外,全省其他法院网站均已建立,并且较多配合官方微博,与公众有一定的网络沟通和网络互动。

2013年以后,广东地区司法公开的力度明显加大,有关机构组织的调研显示,在珠三角地区,已经开始渐渐改变法官、律师以及媒体人的习惯。今年的《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评估显示,广东省高院透明度位居全国前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表示,广东法院坚持以司法公开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突破口。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司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认同感。同时,顺应新媒体时代需求,建立起了多维宣传格局。

郑鄂表示,近日,省高院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11个试点法院之一。随着司法透明度的大大增强,广东被最高人民法院称为“案件大省、信访小省”。

(责编:王金雪、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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