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7日02:48 来源:北京日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坚持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一个基本要求。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最终归宿。改革开放35年,是我国改善民生力度最大、人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人民生活水平空前提高,人民享受到的改革发展成果越来越多,公平正义得到越来越多重视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公平正义问题不抓紧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新形势下,我们一定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物质基础。同时,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就改革哪里,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就将之作为改革重点,通过创新制度安排进一步把“蛋糕”分好,最大限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近些年来,首都北京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社会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首都发展的历史方位和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努力使全体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改革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发展是为了人民的福祉。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满中华大地,让全体人民更多更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我们就一定能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创造中国道路更多辉煌。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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