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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看病更省心更省钱——全面深化改革述评之十

记者  白剑峰  李红梅
2013年11月10日08:4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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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2015年全国公立医院改革全面铺开,使90%的病能够在县域内解决

基本医保全覆盖、重大疾病有保障、基本药物零差率、基层看病方便了、县级医院更强了……这些静悄悄的变化,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

医改,一道世界性难题,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医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攻坚克难,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基本医保全覆盖

13.4亿人看病能报销

不久前,在青海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大病报销经办点,李连玉为婆婆报销了14457元医药费,新农合当场结算了9011元,大病保险又报销了4156元,自付仅1000多元。李连玉全家4口人,年收入三四万元,还有一位患骨关节病和肺气肿的婆婆,经常需要住院。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的推行,使她家避免了因病致贫。

我国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3.4亿,织起全球最大的一张基本医疗保障网。

2013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5%,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为70%,切实减轻了城乡居民看病负担,改变着贫困居民“小病拖、大病扛”的状况。

新农合建立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到今年,已有20类病种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在明确临床路径和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0%左右。同时,采取用城镇居民保险和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方式,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医疗负担仍较大的城乡居民,合规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截至8月底,这项制度已在20个省份的94个统筹地区开始试点,有7个省份在全省推开,覆盖2.3亿城乡居民,累计补偿金额6.3亿元。

截至今年3月底,90%的县(市、区)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省内异地医疗机构即时结报,61%的县(市、区)实现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一卡通”。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实现与北京等9个省级平台的试点联通,进一步方便了参合农民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

国务院医改办政策组负责人傅卫指出,我国将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医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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