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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广场舞变“扰民舞”

2013年10月29日05:43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莫让广场舞变“扰民舞”

  据媒体报道,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中央嘉园小区广场上,一群人正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却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泼了个满头满身。记者调查后得知,原来是楼上的住户不堪噪音的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采取此举泄愤。

  类似的现象并不鲜见,此前在北京出现过这样的新闻,某市民不堪广场舞噪音干扰,将自己饲养的三只藏獒放出来冲散人群。虽然没发生伤人事件,但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在很多城市都存在,并已然成为很难调和的矛盾。“泼粪”事件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

  广场舞现已成为部分民众的健身方式之一,但如果不分时间、地点地跳,音乐声音又太大,势必会变成噪音污染,严重干扰附近居民的生活、工作和休息。跳广场舞在给一些民众带来快乐的同时,也给其他民众带来烦恼。广场属于公用资源,市民有权在广场上跳舞,但任何权利都有相对应的义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也有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可实际上,相关法规并未得到有效执行,除了执法部门难作为、不作为以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城市生活空间狭小,可供健身娱乐的场所太少。目前来看,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的人均广场面积,未达到“宜居标准”。于是,广场舞只能更多地在人家楼下进行。

  这就需要在部分市民的健身权与部分市民的休息权之间,找一个平衡点,比如说,健身时间不要拖延太久,音乐的音量不要太大。而长远看,在城市建设中需要配套必要的公共娱乐和文化广场等公共设施——既要扩大人均广场面积,也要注意地点布局。尽可能在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与管理中,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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