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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制实习说“不”

2013年10月15日04:58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对强制实习说“不”

  西安千余名在校大学生被强制安排进富士康实习一事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据《京华时报》)

  将所学知识与实践向结合,学以致用,提高能力,没什么不妥。但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不能以实习的名义剥夺学生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学生的实习自主权往往极易被忽略,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被强制到同一个企业实习;专业不对口;“没有太大技术含量的重复劳动”;劳动时间太长。表面看是到企业实习,实际上很难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反而成了企业的廉价劳动力,甚或有些学校变相地以学位证相要挟,“不参加实习者将不予发放学位证”,构成了对学生教育权利甚至人身自由权利的侵犯。

  如此,不仅实践效果和意义大打折扣,实习本身恐怕也跟着“变味”了。学校作为实习的组织者,应该从学生的切身利益出发,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标准,挑选实习企业或单位。而现实中似乎是本末倒置了,在急缺工人的背景下,学生成了企业人力资源大军的一个重要来源。有些学校和企业有着惊人的“默契”,虽然校方称没有收过任何代理费或中介费,但企业给学校的一些奖学金、奖教金,乃至各种形式的赞助,足以引发人们的各种想象与猜测。

  也有一些地方为了吸引富士康等大型企业,承诺解决劳动力资源问题,不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摊派指标,廉价的学生资源难免沦为吸引企业的“诱饵”。若企业、学校乃至政府部门结成“利益同盟”,必将造成严重的违规使用学生工现象。可见,要解决强制实习的乱象,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和完善在校学生实习的相关法规,明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杜绝利益交易,将实习自主权还给学生。

  (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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