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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黄金周,关注《旅游法》

2013年10月10日07:09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关注黄金周,关注《旅游法》

  A 零负团费消亡,旅游行业出现“阵痛”

  关键词:涨价、洗牌

  《旅游法》实施后,曾经“风生水起”而又饱受诟病的零负团费走入绝境,随之引起团费上涨。业内分析,所谓的零负团费是旅行社恶性竞争的产物,团费明显是亏本的,为了挽回损失,旅行社便在线路安排上增加自费旅游点和自费项目,同时安排进店购物,有些线路平均每天进店三四个。

  《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干脆一刀切,所有的旅游线路取消自费项目和进店购物,但按照以往的零负团费已无法操作,所以导致团费上涨,而价格上涨,则导致游客大量流失。据了解,国庆期间,东南亚市场价格上升二至四成,赴台游市场上升约三成,韩国游上升约四成,区内的线路几乎每条都涨价。由于不再安排进店购物,无论是境内游还是境外游,很多定点的购物商店都已关闭。据了解,长假期间,桂林、北海等地的旅游团定点购物店关门的约有九成。

  记者了解到,整个黄金周期间,南宁各大旅行社的接团量大幅度下降,业内不少人感叹“黄金周一点都不黄金”。在一家旅行社经营门面的经理林小姐说,国庆期间一个团也没接,自己关门旅游去了,主要原因是报团的人少。

  “10月1日是个分水岭,旅游行业必须得经历一个阵痛期。在阵痛期内,不单要接受游客流失的事实,还要面临旅游产品结构调整、市场洗牌等考验。”南宁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说,可以预见,坚持做品质、修炼内功的旅行社将笑到最后。

  专家点评:

  广西民族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刘宏盈认为,在《旅游法》的推动下,不少旅行社已经开始个性化服务的尝试。除了在传统的全程出游方案中增加游客自由安排的时间之外,一些旅行社还推出了仅包括机票、酒店及当地用车和旅游攻略的产品,既降低了报团费用,又给予游客充分的自主空间。

  游客参与设计体验的“半自助”式旅游产品,一定是未来旅游业的发展趋势。《旅游法》的实施,对旅行社来讲是一个契机,旅行社应当借此机会充分反思消费者的不同需求,让消费者参与到旅游产品设计中来,开发出具有多种组合模式的个性化旅游线路产品,以满足旅游者求新、求奇、求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旅游需求。

  B 游客突然造访,景区措手不及

  关键词:自驾、“瘫痪”

  旅行社接团量暴跌不代表游客不出行,由于团费上涨,很多游客选择了自由行。

  故宫半日涌入游客超8万人,西湖单日游客量首次突破百万,九寨沟游客进不去出不来。有网友调侃这个长假的拥堵盛况:“故宫人山人海、长城不分内外、法海被挤掉进西湖。”黄金周似乎成为“黄金粥”。广西境内的自驾游也火爆异常,南宁青秀山、凤凰谷、动物园、八桂田园、人民公园、龙虎山等景区接待的人员,70%以上是自驾车游客;一天13万的游客“挤爆”阳朔;黄金周7天超过8万辆自驾车和大约50万游客进入北海,相当于增加了一倍的城市人口。

  按道理,黄金周每年都有,为何还会出现这些现象?业内有关人士分析,主要是《旅游法》实施后,大部分游客选择了自己出行,景区无法预知有多少旅客前来。据了解,以往旅行社出团会将团队数量报给景区,团队游客的路线和停留时间都有具体安排,景区在床位、餐饮、车辆等安排上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但由于国庆黄金周大量散客突然涌入,景区自然是措手不及,散客无论在出行路线和游览时间上都无规律而言,这使得景区在大客流的冲击下更容易失控。

  专家点评:

  广西某景区负责人表示,游客选择自助游,景区根本就接不到预报,每一个客人都要排队购票进景区,景区原来主要应对团队游的各项措施和服务突然被打乱了阵脚,因此很容易造成拥堵。今后,要加强对景区环境承载能力测定,根据此数据进行限量接待,帮助景区管理者及时通报、预警,对游客进行出行指导。另外,可以考虑建立门票预约机制和容量预警机制,尽早预测景区内的游客数量,将剩余接待容量、开放时间、游览时间、剩余停车位等信息,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公布,对其他游客进行预警,帮助游客合理地选择自己的出游目的地。

  C 导游喊冤:自己不想变“坏”

  关键词:购物、保障

  “每年的黄金周我都得带团,忙得团团转。今年我却在家睡大觉,除了茫然就是悲哀。”南宁一家旅行社的导游小李说,由于团队少,自己领不到任务,加上《旅游法》规定不许带游客进店购物,带团也只能拿到可怜的补助,实在是没有动力,今年就当给自己放个假吧。

  南宁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国庆前很多游客为了赶在涨价前“抄底游”,导游和领队都不够用;假期开始后,游客骤减。此外,由于《旅游法》对导游有诸多规定,也生怕导游“犯事”,所以干脆不接团了,导游就这样“剩下了”。

  记者在采访一些导游时,不少人表示,导游一直处于风口浪尖,《旅游法》实施后,导游更成为了人人提防的反面人物,觉得“很受伤”。他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产生了低价团,而低价团产生了购物和自费项目,把责任全推到导游身上很不公平。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导游都没有固定工资,也没有社会保险,收入只靠带团补助,南宁导游一般是200元/天,如果“不幸”带的是低价团,导游还得交给旅行社人头费。为了挽回损失,导游只能靠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来获取回扣。当然,这当中也会有导游把游客购物当成生财之道,不择手段,违背了职业道德和良心。

  专家点评:

  南宁一家旅行社的领队黄先生希望,今后能把导游收编为一个有家的群体,让导游也有工资领也得到应有的福利保障。同时,提高申请导游考试的门槛,旅游主管部门应彻查买卖导游证等违法问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导游发给应有的出团补助,激发导游的积极性和竞争性。

  广西民族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刘宏盈认为,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导游工作的内容、导游等级、工作能力及当地收入水平,确定导游的工资标准,建立“基本工资+带团补助+小费”的导游薪酬体系,要求旅行社或是导游服务管理机构必须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导游办理“五险一金”。《旅游法》并未一概地禁止小费,只是明确地禁止导游人员或司机等向旅游者索要小费。旅游者给导游支付小费的前提,是对服务满意和自愿,这样的薪酬制度可以将导游收入、工作及服务质量紧密地联系,使导游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质量,以获取更高额的回报。

  D 回归理性消费,提升旅游品质

  关键词:理性、维权

  虽然处在《旅游法》出台的风头上,但国庆黄金周的“坑爹”事件还是频频发生。赴香格里拉游客不愿参加自费项目被导游威胁,中途被甩在荒山野岭,还被执法人员骂“滚蛋”;上海旅游团老人在北海被旅游大巴司机打伤;成都30多人旅游团在北海吃一顿海鲜消费了近万元;阳朔被指导购“天堂小姐”索讨特饮,一杯要价2000元;友谊关停车场8分钟索要10元“停车费”被网友吐槽。

  业内人士认为,旅途中难免出现意外,游客还要有维权意识,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网友“爱上两匹野马”说:有些游客自身维权意识不强,其实真被坑惨了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的!

  专家点评:

  对于游客被强迫消费等问题,业内有关人士认为,这和游客贪小便宜报低价团有很大关系。一些几天游线路的报价费用连买往返机票都不够,怎可能高品质?购物、自费等现象必然会发生。其实现在团费上涨并不是真正的上涨,只是回归到正常的状态。如果旅游产品质量和导游服务质量提高了,费用高些也是应该的。她建议,购物也没必要一刀切,很多地方不购物还是挺遗憾的,只要游客和旅行社商定,签订合同,明明白白消费就好。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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