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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侵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2013年10月07日06:50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严惩侵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本报综合消息 6日,有媒体曝光了云南香格里拉、丽江等地发生在8月份的导游、执法人员威胁游客和野蛮执法的行为。全国假日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强烈谴责欺骗诱导消费、威胁胁迫游客和野蛮粗暴执法的行为。特别是在10月1日《旅游法》实施之后,对这样的恶劣行为,必须要依法予以严惩。

  云南省迪庆州旅游局6日表示,决定对媒体报道的“香格里拉旅游乱象”中所涉及旅行社处以1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1个月;将相应执法人员调离迪庆州旅游执法支队;涉事导游吊销相应证件。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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