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03日06:47 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讯(邹国童 丁亚鹏)海门十多位被征地农民节前领到基本生活保障卡。该市市委书记姜龙表示,今后政府将把失地农民保障纳入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保障标准。
海门早期被征地农民安置多采用一次性货币安置,他们用完补偿安置费又不能就业,生活就会陷入困境。为解决征地后补偿费偏低及生活缺保障,海门对人均耕地不足0.2亩(含)的村民组符合发放年龄的人员,按每人每月120元、150元的标准发放老年人生活困难补助金。
今年海门发生新征地或历次征地后再征地时,政府不再进行货币化安置,实行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对原享有被征地农民老年人生活困难补助者,实行新老衔接与并轨,其原来分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扣除应享金额后建个人账户,达到养老年龄每月按标准340元领保障。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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