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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实施

2013年10月03日06:18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汽车三包”规定实施

  本报讯 (记者 夏元)10月1日起,《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正式实施。记者10月2日走访市场发现,目前汽车经销商都已实施“三包”,不过车辆“检测难”、“鉴定难”可能会让消费者维权遇阻。

  “‘三包’政策执行后,目前销量与去年同期大体一致。”记者昨日致电多家汽车销售商,对方均表示“三包”不会影响汽车售价。一位汽车销售商说,全国同步实施汽车“三包”,只会让生产、销售环节通过特色服务来吸引购买力,不大可能引发涨价,特别是在政策执行初期。

  不过部分经销商也“有顾虑”。一家合资品牌4S店销售经理表示,执行“三包”后,由于质保期延长,免费维修车次增多,加上对维修时间的限制,增加人工成本不可避免,中小规模的4S店会“很有压力”。

  经销商对“三包”态度不一,消费者也有“有话要说”。

  “举证难、鉴定难是现行‘三包’规定没有解决的难题。”市民蒋先生表示,如果车子出现质量问题,车主需自己举证,费力又费时。另外在汽车销售中,部分消费者是从二级经销商处购车,如果车辆出现问题,该由一级经销商承担,还是由二级负责,“三包”政策中也未明确。

  对此,市汽车商业协会负责人表示,汽车“三包”政策规定,一旦出现“问题车”纠纷,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请求调解。不过,这些第三方机构目前并不具备汽车检验鉴定能力。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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